8月20日,县委书记、螺河(海丰段)县级河长郑俊雄到大湖镇开展巡河工作,要求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河(库)长制,实现“河畅、水清、堤固、岸绿、景美”总目标,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。县委常委、县委办主任叶胜勇参加巡河。
在大湖镇螺河(海丰段),县委书记、螺河(海丰段)县级河长郑俊雄实地查看了河道清障、堤围加固、绿化管护、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,听取县水务部门和大湖镇有关螺河水域治理及推进情况的汇报。
巡河中,郑俊雄指出,全面推行河(库)长制,是整个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建设生态文明海丰、推动海丰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理念,严格落实巡河制度,把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;要以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,立行立改,保证水环境、水生态安全,真正实现“河畅、水清、堤固、岸绿、景美”的目标,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。
期间,郑俊雄还深入大湖镇石牌社区检查指导“基层基础建设年”工作,要求大湖镇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村级换届工作始终,牢牢把握换届主动权和主导权,扎实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前期各项工作,高质量推进“头雁工程”;要全力做好“项目双进”、脱贫攻坚、乡村振兴、农村综合改革、“雪亮工程”等各项工作;要继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,拓展网格化管理,推动网格员、驻村民警(辅警)制度真正落地、有效运作,真正做到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”,努力实现“保一方平安、富一方百姓、促一方发展”。